退卡和换卡(暂行规定)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根据《普通乘车卡办理及使用须知》中关于退卡及换卡(暂行规定)的要求:
1、消费者可在办卡充值点办理退卡。
2、退卡时非人为损坏,将全额退还押金和卡内余额。
3、退卡时经检验卡片属人为损坏的坏卡,不退押金。
4、退、换集体办的卡需有办卡单位证明。
5、退、换卡时,如果当时读不出卡内数据,需10个工作日(不含周六、周日及节假日)处理时间,同时原坏卡及押金单收回,退卡时卡内余额超过500元(含500元),用户需签署《承诺书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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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效,体现服务为民便民、利民的宗旨,大连明珠公用卡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自2022年12月8日起退卡不再需要提供发票。
大连公交卡退卡地点
公交集团售票室办卡充值点
北站营业所
地址:甘井子区站北东路2-5号
电话:86448741
南石道街营业所
地址:西岗区长春路355-2号
电话:82494772
解放广场营业所
地址:沙河口区五一路88-3号
电话:84612878
台山营业所
地址:沙河口区西南路475号
电话:84324141
锦绣营业所
地址:沙河口区锦绣路64号
电话:86828396
青泥洼桥营业所
地址:中山区长江路261号
电话:83622543
大连银行所属营业网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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